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费县兆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建筑废料回收处理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费县兆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建筑废料回收处理再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费县兆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检测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8日~2020年7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魏厂长
联系电话:178 6225 1222